恭贺我中心获得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

根据深圳市民政局《关于深圳市级社会组织申报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通知》(深民函〔2013〕435号)精神,截至2013年5月10日,共收到284家社会组织报送的申报材料。经审核,共有246家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资质条件,其中社会团体16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79家、基金会4家。

深圳市开源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040112)成功获得审批,成为第一批深圳市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深圳市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资质条件及依据
一、必要条件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3.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4.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及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行业协会商会要求有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其他类别社会组织要求有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5.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资质;
6.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前两年年检合格(2010、2011年度);因故未能参加等级评估或因成立时间不足而未能连续参加最近两个年度年检的,应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好;
7.政府购买服务主体提出的其他专业方面的合理资质要求;
8.其他。
 
二、优先条件
1.评估等级在3A以上;
2.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3.曾多次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
4.在国内或本地区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公信度和声誉,曾获得部、省、市等荣誉;
5.枢纽(联合)型社会组织。
 
三、依据
1.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关于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民民〔2012〕135号);
2.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办发〔2012〕14号)
3.深圳市民政局《关于深圳市级社会组织申报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通知》(深民函〔2013〕435号)
 
四、资质管理
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的市级社会组织目录实行动态管理。资质有效期为自目录公布之日起3年。资质期满前一年,社会组织应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重新确认。
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
1.逾期未参加年检或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基本合格”的;
2.在申请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3.受到登记管理机关或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因第1项规定被取消资质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在一年内不再受理其资质认定申请;因第2、3项规定被取消资质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在三年内不再受理其资质认定申请。
市民政局每年认定公布一批新增的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市级社会组织目录,同时公布被取消资质的市级社会组织名单。
 

文章来源: 深圳市民政局